8.符合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9. 以上录取规则与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省的招生政策。
10.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收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学费:13000元/生·年 艺术专业:15000元/生·年
住宿费:1200元/生·年
七、证书发放:
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毕业证书;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按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学士学位授予权后,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招生咨询方式:
院校代码:13984(国标) 1853(江苏) W59(上海) 9A7(浙江)
学院地址:江苏苏州市昆山周庄镇大学路1号
邮政编码:215325
联系电话:0512-57183666、57182128、57182819、57182801
15306215335、15306215336、15306215337、15306215332
传 真:0512-57183700
网 址:http://tec.suda.edu.cn
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sch/schoolInfo--schId-1135253.dhtml
电子邮件:wzhang@suda.edu.cn ;gaoguoping@suda.edu.cn ;qianjun@suda.edu.cn
九、其他
本章程由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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