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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八、录取规则
  1、学院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的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各专业的选测科目要求:历史、物理均可。
  3、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必测科目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4、学院根据各省普通高校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招生计划的120%调档,进档考生按投档分排序,当投档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择优录取(先分数后等级)。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需参加本省统一组织的艺术测试联考,联考美术专业课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招生办统一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入学报到时自带本省美术专业课联考成绩合格证。
  6、所有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体检参照2003年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根据江苏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相关文件的规定,我院2008年各项收费标准如下:
  (1)学费:各类型收费标准不同,艺术类6800元/年,普通类4100元/年(其中作物生产技术22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12000元/年,详见各省招生计划报。
  (2)宿费:4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生;6人间公寓收费标准为1000元/年·生;普通宿舍600元/年·生。
  、毕业证书:毕业证书由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
  十一、学年奖学金设置:四个等次奖学金,受奖面达40%以上。
  十二、咨询与联系方式:考生可通过学院的互联网和电话咨询招生信息,学院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自治区)同批次录取结束即在学院网上公布。
  网    址www.szai.com 
  网络实名: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咨询电话:0512-66098507(兼传真)   0512-6531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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