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招考办、按系统报考单位、社会助学单位:
2011年7月和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分别将于2011年7月9日-10日和10月22日-23日进行,为贯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2011年下半年自考报名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好我市的报名工作,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2011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准备工作
(一)各报名点要高度重视自考报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招考部门关于报名工作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做好宣传和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为考生提供准确、规范、热情、周到的服务。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对考生提出的各类问题认真答复,无法准确回答的要做到认真记录、立即反映、及时反馈。
(二)报名前进行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人员要掌握报名政策,了解报名要求。报名中要做到环节清楚,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三)各报名点要提前调试好报名设备,准备好有关报名材料。
(四)各报名点要在醒目位置设置宣传栏,宣传内容包括“2011年下半年自学考试XX报名点”、《山东省2011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山东省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简章》、《山东省自学考试考生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办法》、《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下半年毕业及实践环节考核报考简章》、《山东省2011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征订通告》以及要求张贴的有关说明和材料。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法
(一)现场报名时间:
1、2011年7月自考报名:2011年5月21-22日。
2、2011年10月自考报名:2011年6月18-24日。
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行网上阅卷,考试时考生必须带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文具。其他要求于考前公布。
各系统和社会助学单位的报名开始时间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但截止时间不能提前和延后。
(二)现场报名地点:
1、各区、市招考办:组织所有面向社会开考专业的报名。
2、各助学单位和系统单位:组织本单位考生和有关特殊专业的报名(注意简章“限地市开考专业”和“停考专业”部分)。
(三)现场报名方法:
1、首次报考的考生(含已有档案号,但无准考证的考生)需要通过填涂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下发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登记卡”报名,同时现场照相、采集信息,办理准考证有关手续。
2、老考生持准考证报名。
3、2011年7月自考报名不组织教材征订工作。2011年10月自考报名可以预定当次考试教材。没有教材的考生应该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政策规定,在报名前订购国家指定的正版教材,自觉抵制盗版教材。各考点要充分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服务水平。要做好《现代教育》自考专刊的宣传工作。考生自愿购买。
(四)网上报名方法
1、网上报名资格和网址。有准考证的青岛市考生(老考生)可以登录青岛市招生考试信息网办理报名手续,不要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首次报名考生(新考生)必须到青岛市各报名点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1年7月自学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5月21日-31日(24:00),10月自考网上报名时间为:2011年6月18日-8月15日(24:00)。
网上报名系统不受理教材预订,考生如需征订教材,可于2011年6月18日-24日期间到就近的区、市招考办征订。
3、选择考点。网上报名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在市区或开发区参加考试。
4、网上支付。考生网上报名,须通过“网上支付”支付报名费用。报名前请持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国内银行卡或信用卡(详情查阅“青岛自考网上支付说明”),并开通网上支付(咨询持卡银行),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5、注意事项。考生在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之前,须认真阅读《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7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1年10月考试专业科目一览表》及有关注意事项。为保护考生信息的安全,考生须先输入“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准考证号”和姓名,经系统校验后方可进入报名环节。报名时务必认真核对专业代码和课程代码,报名成功后的信息将无法删除或修改。
6、打印订单号。考生网上报名缴费成功后,即完成本次报名,请记录屏幕显示的订单号并可根据屏幕内容打印确认单(此确认单仅作为报名成功凭据,并非考试通知单)。
7、网上报名考生须在考前一周网上打印考试通知单。
8、网上报名考生单科合格证领取办法:
(1)选择在青岛市区考试的考生到青岛市招生考试中心领取(市南区新昌路36号,联系电话:85786291);
(2)选择在开发区考试的考生到开发区招考办领取(开发区紫金山路34号,联系电话:86883586)。
山东自考查分热线:16889266.
(五)报考费:
1、2011年7月自考报名费:40元/科。
2、2011年10月自考报名费:32元/科;教材预定3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