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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的通知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9日

内容导读: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招生委员会,各市、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今年是我省实施新高考方案的第一年,高校招生工作任务重,社会关注度高。做好今年的高校招生工作,事关广大考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事关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高校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对每一位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细致地做好报名、命题、考试、志愿填报、阅卷、录取等各个环节的工作,确保今年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进行。

附件:江苏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

 

 

 

二○○八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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