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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省2008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9日

内容导读:

各市、县(区、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生办公室,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各人民武装部:

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做好2008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08]139号)和《关于印发<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08]14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含无军籍学员,下同)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

我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在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实施。

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军区政治部制订《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实施办法》(见附件1),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应按此实施办法执行。

二、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的对象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报考基本条件:①未婚,年龄不超过20周岁(截止2008年8月31日);②拥护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品质好,志愿为国防建设事业服务;③参加由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报考指挥类专业的考生,还应具有良好的气质、强健的体魄、较强的吃苦精神,热爱军事指挥专业。

三、招生计划

1.今年军队院校在我省投放招生计划965名(含无军籍学员)。其中3所军队院校招收培养无军籍学员(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工作。军队院校招生计划中理工类专业和男生比例占90%以上。

2.今年有50所地方高校在我省投放国防生计划503名。国防生录取工作实行与军队院校同批次录取,考生的政治考核、面试、体格检查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步进行。

四、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普通高考志愿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应填报提前录取平行院校志愿。为保证填报军队院校或国防生志愿的有效性,要求考生必须填满A、B、C三所院校志愿,否则本批次志愿无效。

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五、政治考核

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须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政联[2001]1号)执行。各中学在向考生发放高考志愿表的同时,发放《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见附件2),并负责指导考生填写政治考核表规定栏目(限于高考成绩在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考生),并于6月28日前交当地县(区、市)招生办,当地招生办汇总后造册(录入政审库)于6月29日前移交给当地人民武装部,人民武装部负责会同公安部门进行政治考核并作出考核结论。政治考核工作于7月2日完成,并逐级上报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

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作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县(区、市)人民武装部应当根据考生所在中学和公安部门的考核情况,客观公正地对考生作出考核结论。

异地考生的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会同考生学校所在地的人民武装部共同组织实施。

六、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发【2006】6号)要求,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必须经过心理检测。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属军检工作的一部分,主要目的是检测考生院校学习和生活的职业适应性,判断是否适应今后部队训练和军事作业。

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包括计算机检测和结构式心理访谈两部分。计算机检测一般需40~60分钟。计算机检测结束后,工作人员将根据需要选择部分考生进行结构式心理访谈,一般约20分钟。

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于6月29日至7月2日展开,由各警备区(军分区)政治部负责组织,各地级市各设1个体检点,与政审同步实施。各招生办和中学在通知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的同时,应通知考生参加由警备区(军分区)组织的军人职业适应性心理测试。计算机检测由干部(组干)部门的1名同志负责相关事宜,心理访谈由警备区(军分区)协调驻地医院,聘请去年参与征兵心理检测的人员实施。省军区门诊部负责面上工作指导。心检合格的考生,自行到省军区机关幼儿园报名参加面试军检;心检未通过的考生,应委婉劝告其放弃报考军校或国防生,改报地方普通高校。

七、面试军检

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军队院校或国防生的考生面试、军检工作。6月28日,召开我省2008年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组织工作会议(具体时间、地点见附件3),部署面试、军检、录取准备等工作。

面试、军检工作于6月底在通知考生高考成绩后,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会同省内有关军队院校和招收国防生的高校组织实施。各市、县(区、市)招生办负责公布面试、军检的时间及地点,各中学负责通知到每名考生,考生需持本人参加全国高考的《准考证》和2张1寸彩色免冠照片按通知的时间及地点报到。高考文化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有意向填报军校或国防生志愿的考生,自行前往参加面试、军检。考生报名与面试地点设在江苏省军区机关幼儿园(南京市中央路208号),军检地点设在江苏省军区机关门诊部(南京市童家巷25号),面试点、军检点两处相距约200米。

面试、军检工作结束后,省教育考试院将面试、军检结果录入考生电子档案,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办公室将被录取考生的面试、军检表和政治考核表寄送各院校。

八、录取

今年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继续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采取网上远程录取的办法。省教育考试院在文化统考成绩达到省最低录取分数线、政治考核和面试、军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军队院校、国防生招生计划数和考生志愿,分男、女生和指挥、非指挥类从高分到低分,按院校招生计划数的120%投档,招生院校应在投档比例范围内择优录取新生。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到所在中学办理档案领取手续,到院校报到时,再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九、复审复查

新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进行政治复审和身体复查,凡复审复查不合格者,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淘汰学员安置办法》([2005]政联字第2号)和《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司[2002]8号)的有关规定处理。其中,报考军队院校的考生,因政治考核或身体复查不合格的,但符合普通高校录取条件的,本人可向省教育考试院提出申请,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本人当年填报的普通高校相关志愿等情况,与省属普通高校协商改录。被录取的新生无故不报到者或报到后借故主动要求退学的,其他院校不得录取。

十、招生宣传

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大局。各级招办和中学应全力支持,主动配合,积极动员考生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要把思想政治工作做早、做深、做细、做实,引导考生树立投笔从戎、矢志报国、建功军营的崇高志向。各地应根据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特点,高标准地做好报考宣传动员和政治考核、面试、军检等相关工作,努力为部队输送优秀人才。

军分区、人武部系统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准确掌握本地生源情况,结合组织国防教育和征兵宣传,采取灵活多样的方法,与军地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宣传动员工作,并向招生干部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保障,并对他们在驻地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

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人员在进行招生宣传时,要实事求是地介绍院校的情况、培养目标,学员在校期间及毕业后的待遇,毕业学员分配原则等基本情况。

 

附件:1. 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实施办法

2. 江苏省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

3. 江苏省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日程

 

江苏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江苏省军区政治部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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