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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上海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 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方案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3月20日

内容导读:

    依据国家有关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所需配套政策的函〉的复函》(教发函[1999]148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意见》(教学[1999]3号)和上海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2006年,本市将在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现将此项改革试点的方案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有利于高校探索多种形式选拔学生的机制,有利于促进高中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推动高校依法行使办学自主权,有利于体现考生与高校依法自主双向选择的平等权利。

    二、试点院校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杉达学院、上海建桥学院、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和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

    三、试点内涵

    本市部分高校专科层次实行依法自主招生改革试点,是指上述高校专科层次招生,由试点学校依法自主进行入学考试、自主确定入学标准、自主实施招生录取。凡招生专业必须是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或备案的专业。

    四、招生计划

    6所试点院校总招生计划3436名(含招收2005年冬季退役士兵计划180名),其中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招生计划为300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杉达学院招生计划为306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建桥学院招生计划450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新侨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800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招生计划为500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和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为1080名(含30名退役士兵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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