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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06年成人高校招生问答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7月26日

内容导读:

  问:现场确认时应携带什么证件?

  答: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首先上网输入个人报考信息,记下自己的报名流水号和设置的密码,于8月23日至30日到自己所选择的报名地点确认报名信息、交验相关证件、缴交报名费并进行电子照相。考生必须携带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本人身份证(部队军官或士兵证)原件和复印件;

  2、报考专升本的考生须携带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须携带相应的证明、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问:今年成人高校招生有哪些照顾政策?

  答:今年的录取照顾政策为:

  (一)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科条件)。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秀运动员,本人申请,经省高招办审核,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应具备报考专升本科条件)。

  1、奥运会、世界杯赛和世界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

  2、亚运会、亚洲杯赛和亚洲锦标赛的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3、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上述优秀运动员报名时必须出具省级体育行政管理部门审核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进入成人高校学习推荐表》(国家体育总局监制)。

  (三)运动健将和武术项目武英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须经省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并出具运动成绩证明),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50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者,可增加3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须出具市(县、区)级以上侨办、台办相应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

  6.宁德市、罗源县、连江县、福州市晋安区的北峰山区(日溪乡、宦溪镇)、漳浦县湖西乡、赤岭乡,龙海市隆教乡,永安市青水乡,上杭县官庄乡、庐丰乡,宁化县治平乡的畲族考生;晋江市陈埭镇、惠安县百崎乡的回族考生;华安县高山族聚居点的高山族考生;生活在高山(享受高山补贴)、海岛(无桥梁、海堤与大陆相连)的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年满25岁以上考生(1981年12月31日前出生)。

  (五)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凭省民政部门颁发的《自谋职业证》),可以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计。必须于报名时出具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逾期一律不准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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