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工学院2008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3日
内容导读:
第四章 其 他
第十九条 学校根据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标准按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等。
第二十条 学校各学院介绍、专业介绍、奖助贷困补政策等详细情况见招生简章的相关说明或我校网上公布的信息。
第二十一条 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毕业时颁发盐城工学院的毕业证书,并以此名称具印。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盐城工学院授予相应学位。
第二十二条 学校网址:http://www.ycit.cn ,
招生咨询网址:http://zjb.ycit.cn ,
招生咨询邮箱:zjb@ycit.cn ,
招生咨询电话:0515-88219191,88298060,88189191(传真),
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515-88168027 ,
招生监督举报邮箱:jjjc@ycit.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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