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大学成贤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六、学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专业13000元/生.年 艺术类专业15000元/生.年
2、住宿费:900-1200元/生.年(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七、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类别
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类别:东南大学成贤学院毕业证;东南大学成贤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入学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九、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党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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