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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海大学2008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第二十五条  河海大学严格执行国家及部、省收费标准,普通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4600元,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每生每年6800元。学生宿舍全部实行公寓化管理,录取在南京校本部的新生在江宁校区就读,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录取在常州校区的新生,住宿费每生每年1000元至1200元。购买教材、公寓生活用品等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第二十六条  河海大学设立了严恺奖学金、徐芝纶力学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等十多项奖学金,学生获奖率在50%以上,其中最高单项奖励标准为5000元。同时,为吸引更多优秀考生报考河海大学,学校设立了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河海大学采取“奖、贷、助、补、减”等系列解困措施,已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善的资助体系,既能保证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又能激励优秀学生奋发成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河海大学普通本科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河海大学南京校本部、江宁校区
联系电话:(025)83786699
传    真:(025)83787949        
电子邮件:hhuzs@hh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hhu.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ea.hhu.edu.cn.
河海大学常州校区
联系电话:(0519)85106013(兼传真)
电子邮件:xuegc@hhuc.edu.cn
校区网址:http://www.hhuc.edu.cn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适用于除江苏省以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有选考科目要求或平行院校志愿等特殊填报方式的省市以河海大学通过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章程为准。
本章程由河海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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