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SAT / AP / 高复新闻
正文
字体: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3月16日

内容导读:

民航上海中等专业学校
空中乘务、航空服务专业招生简章


    招生计划及地区(按统一学业考试所在区录取)

业名称
计 划
招生地区
总数
其中:男生
空中乘务
160
40
黄浦、卢湾、徐汇、长宁、静安、普陀、闸北、虹口、杨浦、闵行、浦东新区、
宝山、松江、青浦、南汇

    报考资格

    1.   凡在我校招生简章限定招生地区范围内参加统一学业考试,年龄不超过18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有效蓝印户口的初中毕业生。

    2.   考生必须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向上,性格开朗,富有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从事民航事业。

    3.   仪表清秀、端庄大方,服饰得体,气质好,身材匀称,动作协调。

    4.   五官端正,肤色好,无明显斑疤。笑容甜美,牙齿色质好,排列整齐。

    5.   身体健康,无色弱色盲,无HAA阳性,空中乘务专业须符合中国民用航空乘务员

    身体要求。身高和视力具体要求如下:

专业名称
身高
视力
空中乘务
女生:160CM-170CM
男生:170CM-180CM
裸视0.3以上(C字表)
航空服务
女生:160CM以上
男生:170CM以上
裸视4.6以上(E字表)

    录取办法

    一、空中乘务专业 

    取得空中乘务专业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将其志愿填报在“200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航空服务专业的第1志愿。(填报在第2志愿不收)

    二、航空服务专业 

    取得航空服务专业备取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将其志愿填报在“200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生志愿表”提前录取志愿栏航空服务专业的第1志愿。如果第1志愿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而未被录取的考生,第2志愿填报我校航空服务专业,可与航空服务专业第1志愿考生按同等条件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严格遵守招生工作各项规定,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地进行。
   
    报名(面试)时间

    凡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请带好户口本、学业考试报名号、一寸彩色报名照1张、报名费来我校报名面试。

    报名、面试时间:

    3月26日、4月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2:30-15:00
    各区具体安排:3月26日卢湾、长宁、徐汇、静安、青浦
    4月 1日普陀、闸北、闵行、杨浦、宝山
    4月 2日黄浦、南汇、虹口、浦东新区、松江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