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问答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7月2日
内容导读:
5.如何办理报名手续?
首次报考的考生,要持本人身份证或乡以上政府证明(军人凭军人证或团以上单位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市、县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站)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按规定缴报名费,填写《报考登记表》或《机读报考卡》,并交一寸同底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已参加过自学考试的考生继续报考时,须持本人准考证办理报名手续。首次报考各专业本科的考生,须持相同专业或符合规定的同类专业专科毕业证书办理报名手续。凡系统或地区委托开考的专业,由有关系统或地区按规定办理集体报名手续,各地自学考试部门除经省考办批准同意外,一般不接受个人报名。在非户口所在地工作一年以上者,持本人身份证、原单位证明及工作证,经所在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查同意后,可就地报考。
6.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能否参加自学考试?
经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可以前往广东省参加自学考试,广东省高教自学考试委员会在深圳、珠海两市设有专门的报名站和考点,并在香港、澳门委托了有关机构负责代办报名手续。此外,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还可直接到广东省考委设在香港的自学考试考场报名应考。港澳台同胞和海外侨胞报考自学考试,在不减少专业课总门数的前提下,可以不考公共政治课。
7.残疾人士能否参加自学考试?
国家鼓励残疾人士参加自学考试,走自强自立、自学成才的道路,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参加高教自学考试的残疾人考生,凡获得专科、本科毕业证书者,或获得数门单科合格证书、成绩优异、具有突出事迹者,还可给予奖励。获奖者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联合颁发奖状、奖章,并发给奖金500元。奖励名额由全国考委和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确定。每年颁奖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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