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考指南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7年2月14日
内容导读:
三、考籍管理
1、成绩管理:由省考办和市考办及主考院校共同管理。
2、转考:省内转考,97年后考生有省考办下发的计算机打印的单科成绩合格证书,不需办理转考手续;97年前课程合格的考生必须先到原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成绩证明,一式2份,交省自考办考籍科验证后转现所在市考办;省外转入的考生要及时与省自考办考籍科联系(0551-3609543),以便查对考籍档案是否转到;省内转往省外的考生,先到所在市考办办理转考手续,由市考办交省考办统一办理机要邮寄手续,考生个人不能邮寄或自带考籍档案。
办理转考时,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及复印件,全部合格证、准考证,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跨专业报考:为了培养复合型人才,允许考生跨专业报考,跨专业报考本科的需按照有关规定加试相关课程。
4、免考:为了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调动多方面考生的学习积极性,鼓励走自学成才之路,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退学生),八年有效期内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后在自学考试中可以免考替代。
在职教师凭教师资格证可申请免考师范类本科专业中的英语(二)。
凡专业停考或跨省转入我省的考生,有效期内的自考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相同的合格成绩可以免考。
我省规定,免考手续在申请毕业时办理。
5、实践环节的考核:由考生直接向主考学校报名并安排其考试。
6、查分:考生可在考试后1个月左右,拨打16897728或通过安徽自考网(www.ahzk.net)查询考试成绩。
7、查卷: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向市自考办提出查卷申请,查卷的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查卷必须符合规定,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准复查。
申请查卷时需提供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四、毕业生资格审查及发证
1、考生完成全部考试,课程合格后,即可向市自考办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提交申请毕业专业有效的全部《课程合格证》(含实践性环节考核和免考证明、思想品德鉴定合格材料)、身份证及复印件、准考证,填写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办理本科毕业的还要提供专科毕业证书和毕业论文设计。
2、考生在报考本科段时(含衔接本科段和独立本科段),可不受学历限制直接报考本科课程考试,但在申请办理本科毕业前,考生需完成专科考试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原件。
3、申请毕业的考生须在每年的5月底或11月底向所在县、市、区自考办提交有关材料。经市自考办初审合格后,由省自考办建立毕业生预审库并组织市自考办和主考学校会审,全部材料经审核符合要求者,由主考院校副署、省自考委验印颁发毕业证书,并予以注册上网。
4、本科毕业生可由有学位授予权的主考院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等有关文件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者,授予学士学位。
5、对毕业证书遗失的,可按照规定申请办理发给《毕业证明书》。具体申办方法见《关于补办考生《毕业证明书》及省内外转考情况说明》。
五、申请教师资格补修《教育学》、《心理学》事项:
《教育学》、《心理学》系自学考试《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专科中两门课程,代码分别为:0429、0031,考生可按自考报名程序报考,自考办只负责组织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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