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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6日

内容导读: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核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第十六条 2008年学校招生以浙江为主,同时面向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安徽、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新疆、吉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等20个省(市、区)招收部分本科生。2008年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七条 学费与住宿费

  学生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即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面向浙江省招生的第二批本科生物技术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每生每学年3960元。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其中第一年在基础学院学习的住宿费按不同类型的宿舍收取(900-1200元/学年)。

 第十八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高额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学生完成所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颁发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条件的授予浙江万里学院学士学位。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wu.edu.cn

 招生电子信箱:zsb@ z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2066、88222065。

 传真:0574-88222065。

 招生咨询QQ:651705491

 第二十一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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