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08年本科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四、资助与培养:
1、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成绩特别优秀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由南京市新城市商业置业有限公司面向我校08级新生设立的总额为50万元的南京理工大学“新城市教育基金奖”,奖励额度为5000元和10000元。同时,为鼓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学校设立50多项奖学金。
2、学校提供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3、新生入校学习一年后,学习成绩排在院(系)前30%的学生可以申请调整专业一次。
4、我校将从新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培优班学习,特别优秀的可以进行本硕连读或本硕博连读的培养;我校每年超过15%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保送研究生,1/3以上的应届毕业生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5、我校实行学分制,实施了弹性学制、辅修第二专业、赴海外短期研修、大学生参加科研训练等多种人才培养模式,主要基础课针对不同基础的学生实施分层次教学
五、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1、学费:460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住宿费:800至1200元/年,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招生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则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纪律约束,学校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我校在今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全面加强信息公开,深入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学校的招生计划、招生政策、收费标准、录取原则和结果均可在网站或相关招生资料上查询,请各位考生不要道听途说,不要相信任何中介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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