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六、 收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人·年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3.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七、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5-85786122,85786088,85786089
传真电话: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
查证网址:http://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368
九、 其他须知
1.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2.学习年限:四年
3.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招生代码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国际代码:1365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804
5.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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