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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六、 收费标准

1.学费:13000元/人·年

2.住宿费:1500元/人·年

3.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七、 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根据教育部及江苏省教育厅有关规定,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 联系电话、网址

咨询电话:025-85786122,85786088,85786089

传真电话:025-85786132

网址:http://zj.njust.edu.cn

查证网址:http://www.ec.js.edu.cn.   查证电话:025-83335368

九、 其他须知

1.学习形式: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2.学习年限:四年

3.外语语种:英语专业限考英语,其他专业不限,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4.招生代码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国际代码:13654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江苏省招生代码:1804

5.本章程由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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