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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7.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专项体检,面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方可报考志愿;

8.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网站、相应省(自治区、自治区)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七、学费标准:

1、学  费:13000元/学年。

2、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学费:15000元/学年。

八、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自2008年起招收的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52112609  84896448  84891578

传     真:(025)84892707  52112609

通讯地址一:南京市御道街29号南京航空航天大学400#信箱 

邮    编:210016

通讯地址二: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211156  

学院网址:http://jc.nuaa.edu.cn

招生专用邮箱:jczsb@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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