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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来源:转载编辑:zyh发布时间:2013年1月25日

内容导读:关于领取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通知

       经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研究决定,2012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将于2013年1月8日起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地点及时间
  1.领证地点:上海市会计学会(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1号楼1315室)。
  2.领证时间: 1月8日(周二)至1月11日(周五),工作时间:9:00—15:00。
  3.联系电话:64386502。
  二、领证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成绩查询单(由考生自行从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下载,并在空白处签名);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3.符合报考条件的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4.本人身份证(如委托他人代领,除交验本人身份证外,还须同时交验代领人身份证)。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立信会计上岗证

立信会计从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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