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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师事务所收费 政府指导价按下限

来源:转载编辑:wy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6日

内容导读:东莞时报讯 (记者 肖佩佩) 今后,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收费项目,凡收费标准规定有浮动幅度的,均按收费标准下限执行,即计时收费下浮40%执收,计件收费下浮30%执收。

  近日,省物价局发出《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这一优惠政策有效期至2014年12月31日。

  省物价局说,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优惠政策是为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困难,促进企业健康发展。会计师事务所连续为同一家企业服务时,如服务工作量相对稳定,新合同的收费标准不得高于最近一次合同的收费标准,具体确定收费时,应根据服务的性质、风险大小、繁简程度等合理估算投入的工作时间和人数,同时考虑执业责任风险,人员培训费用,法定税金等综合因素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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