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提示IPO审计风险
来源:转载编辑:wy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日
内容导读:本报讯(记者敖晓波)证监会近期下发《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4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要求会计监管工作应当对会计师事务所执行IPO审计业务质量控制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据了解,为了提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监管风险,增强监管针对性,证监会指出会计师事务所在IPO审计项目质量控制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未充分了解、分析发行人所处环境、公司治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上市动机和管理层诚信情况,也未充分了解发行人可能存在重大风险的领域并适当评估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有足够的胜任能力,同时,还未充分关注发行人在IPO过程中更换注册会计师的行为,未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沟通。
证监会表示,当前,企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面广、影响大,关系到广大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受到媒体和公众的广泛关注。在监管实践中,证监会发现会计师事务所在从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审计业务中存在一些共性问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产生了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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