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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指南

来源:本站编辑:YY发布时间:2011年6月1日

内容导读: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报考指南

 ·考试简介

  社会工作师考试是在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推出的,适时而且必要,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历史具有标志性和里程碑意义的一步。从2008年起,我国将开展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首次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将于今年6月28日至29日举行,该考试由国家人事部、民政部共同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设初级、中级两个级别,初级分为社会工作实务和综合能力两个科目,中级分社会工作实务、综合能力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三门课程。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适用范围

  根据考试工作的通知规定,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人员应是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

  ·考试科目

  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2个科目。考生须一次通过两科,方可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科目分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和《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3个科目。考生可在连续两个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后,获得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

  ·考试时间

  2012年社会工作者考试时间为2011年6月16日、17日。

  以下是2011年考试科目及具体时间安排: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2011年6月11日

1400-1600

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
2011年6月12日

900-1100

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中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初级)

1400-1600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

 

  ·报名时间

  考试报名一般采用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网上缴费的办法。报名时间一般在3月中旬左右。详细时间请随时关注考试吧。

  ·考试方式

  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科目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其余中级二科、初级二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2B铅笔、橡皮,不得携带计算器。
 

  ·成绩管理

  1、参加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的人员,必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2、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证书颁发

  考试合格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民政部共同用印、在全国范围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考试用书

  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大纲和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
 

  ·报名条件

  一、初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三)社会工作专业本科应届毕业生;

  (四)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五)取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2年。

  二、中级社会工作师考试报名条件:

  (一)取得高中或者中专学历,并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后,从事社会工作满6年;

  (二)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4年;

  (三)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社会工作满3年;

  (四)取得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社会工作满1年;

  (五)取得社会工作专业博士学位;

  (六)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其从事社会工作年限相应增加2年。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本专业工作实践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