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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2011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工作安排公告

来源:转载编辑:JY发布时间:2011年2月16日

内容导读: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2011年度考录公务员面试于2月24日(星期四)、2月25日(星期五)在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6楼1606室举行。
    按照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电监会2011年度中央机关直属机构招考公务员面试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华东电监局2011年度公务员招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人员名单及分数线

报考职位

职位代码

准考证号

姓名

面试最低分数线

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人员

0901001001

377131150711

陆明华

98.6 / 105.1

377132272023

古振明

377136072802

官亚兵

126141242608

纪鹏飞

电网安全监管工作人员

0901002001

377115255624

95.6

377131150718

377132420218

377132542908

徐江田

377135530401

龚杭章

电力稽查工作人员

0901003001

377131150712

梁晓文

102

377131150716

377131150724

刘晓佳

377132472212

377132543628

电力企业成本监管工作人员

0901004001

377132501103

96.6

377137023017

377141212817

377147021107

林应永

安徽业务办资质管理工作人员

0901005001

377134024302

熊万操

98.3 / 96

377134024312

373137050922

377132273915

冯晓波

383134024216

安徽业务办市场监管工作人员

0901005002

377112070513

95.2

377132471325

陈思宁

377134024301

377134024319

377137032807

潘广强

  备注:

  ①“办公室综合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调剂面试分数线105.1;

  ②“安徽业务办资质管理工作人员”岗位调剂面试分数线96。  

  二、面试安排

  1、面试于2月24日(星期四)、2月25日(星期五)在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6楼1606室举行。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10号线至南京东路站下车,外滩方向,沿南京东路步行至四川中路左拐,至滇池路即达,步行时间约5分钟。

  2、面试正式开始时间,上午09:00,下午13:30。

  3、面试(含加试试题)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结构化试题分值占面试成绩的70%,加试试题分值占面试成绩的30%。

  加试试题重点考察电力基本常识、电力监管一般理论以及招录岗位相应监管业务知识,采用考官提问、考生作答的方式进行。   

  三、资格审查安排

  (一)考生提供材料

  1、考生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并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3、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4、身份证。

  5、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

  6、其他材料:

  (1)考生身份为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因学校放假原因无法盖章的可用就业推荐表替代,待面试时再提供报名推荐表。

  (2)考生身份为社会在职人员的,需提供工作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和户口本复印件。同意报考证明中需注明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如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考察阶段提供。

  (3)考生身份为待业人员的,需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中心开具的待业证(须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应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由用人单位存档备查。逾期及证件不齐者,不能参加面试。考生应对本人提供的复审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报送材料方式与时间

  1、考生在2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到shu_cb@ecerb.gov.cn进行面试确认,邮件主题为“×××确认参加华东电监局面试”,并注明有效联系方式。

  2、进入面试的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在面试前2天通知我局,随意放弃面试的,将对该考生的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3、2月23日上午8:30-11:30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的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到华东电监局(上海市黄浦区宁波路1号申华金融大厦16楼1606室)进行资格复审。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须在面试开始前10分钟进入候考室,即面试当日上午8:50前,下午1:20前,没有进入候考室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过程中有不遵守考场规则,有作弊行为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当日进行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4、参加面试的考生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请关闭所携带的通讯设备。

  5、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当天面试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我局将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

  6、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面试期间的食宿、交通费用由考生自理,请考生安排好行程,并注意安全。

  联系人: 杨梦云 束长兵

  联系电话:021-23016090、021-23016087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华东监管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