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7月3日
内容导读:
简 介: 21世纪是法治的世纪,法律渗透到社会的各行各业,与经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中国加入WTO,我国将全面推进和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和人才结构,李岚清同志说:“法学教育不仅是培养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等的,还应该培养‘官’,即从事政府管理的公务员。”法律专业人才将在各个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培养方向: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扎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一定的相关学科知识及较高的实际业务操作能力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就业方向: 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在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仲裁机构从业。在经济金融和现代科技等新型法律领域具有优势,也可在高等院校从事法学教学、科研工作。
课程介绍:
三、专业主干课程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毛泽东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原理、邓小平理论概论、计算机应用基础、计算机网络应用、英语、大学语文、法律学、中国法制史、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学、经济法概论、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知识产权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等
四、修业年限及总学分、总学时数
1、修业四年
2、课内总学分182,总学时3036
3、第一、三、五、七学期 教学20周、考试2周、假期4周
4、第二、四、六学期 教学18周、考试2周、假期6周,第八学期安排毕业论文写作与答辩。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学时分配
1、公共课程
社会科学基础课13学分、234学时
公共基础课52学分、984学时
2、专业基础课
39学分、702学时
3、专业课
62学分、1116学时
六、社会实践与实践实训环节(26学分)
1、实践环节为加强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实际工作能力以及专业综合素质,有目的的组织学生参加与本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四年级组织学生进行社会调研活动以及毕业论文的撰写,共计23学分
2、军训活动第一学期集中军训2周(含军事理论课20学时),计2学分
3、公益劳动1周,计1学分,时间可以分散也可以集中安排
七、考核
为巩固学生所学理论知识,检查教学的实际效果,提高教学质量,所设各门课程均需按学分制进行考核。实践教学环节的考核采取定点实习单位鉴定和指导教师评定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毕业论文采取指导教师评定,答辩小组审核,学生公开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毕业文凭: 国家自学考试:北京自考委、北京大学 盖章
主考院校: 北京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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