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120多名自考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7月2日
内容导读:
从今年9月起,我省部分自考毕业生可享受与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同等就业待遇,领取《就业报到证》。截至目前,我省已有120多名自考毕业生领到《就业报到证》。
根据规定,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含电大普通班、成人院校普通专科班)或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的具有学籍的,并于2006年6月30日以后,在毕业前或毕业后三年内取得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专科学历文凭(含第二学历)的毕业生,均可及时申请领取《就业报到证》。办理地点设在省人事厅毕业生就业服务窗口(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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