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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2008年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5日

内容导读:

招生广告备案号:苏教民广字(2008)第A008号
办学许可证号: 教民3201061000035
收费许可证号: 0441903395008091001
学校代码: 1812(江苏省代码)
一、学校名称: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
二、办学地点:五台校区:南京市汉中路140号          
江宁校区:南京市江宁区天元东路81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本科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本科
六、学习年限:四年或五年
七、收费项目及标准:
学费: 13000元/学年
住宿费:1500元/学年
八、退费办法:根据苏价费[2005]103号文件,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关于退(转)学收费规定。民办学校学生在一定期限内退(转)学,应按规定退费。按年度收费的学校,入学新生在三个月内(含三个月)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自行退(转)学,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含一学期)以内的,退还一半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或开除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因病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休学期满复读,按随读年级收费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
九、招生人数:具体以江苏省教育厅下发的招生计划数为准
十、证书类别: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证书;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一、证书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在完成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本专业规定的学分(包括选修课程)后,准予毕业,毕业时颁发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毕业证书,并以“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名称具印,对条件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的毕业生,授予南京医科大学康达学院的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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