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5日
内容导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8]3号)和《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教学[2008]3号附件)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经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制订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高等学校全称:复旦大学
2、校址: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邮政编码:200433
3、办学层次:专科(高职)、本科、研究生
4、办学类型:国家教育部直属综合性重点大学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复旦大学
6、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二、机构设置
1、复旦大学招生领导小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复旦大学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3、复旦大学招生办公室是复旦大学组织和实施本专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4、复旦大学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复旦大学2008年招生总数为3300名,其中本科3100名、高职200名。我校200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选考科目以及其他要求将分别由各省级高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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