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6月2日
内容导读:
学校名称: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
代 码: 13137 (国标)
普通、艺术:1255
中外合作:1795(省标)
高校性质: 公办
学历层次: 专科
学习年限: 三年
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招生原则。
2. 普通批次专业,我院对历史和物理的选科要求见招生专业一览表,学业水平测试的等级要求为不低于6C1合格(选测2C、必测4C、技术合格),我院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投档分)排序。本着先分数后等级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分数级差。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以加分后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3. 艺术设计(美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学院不再单独组织相关专业测试。对文化成绩(特征分)、专业成绩和学业水平测试(D级不超过三门)均上线的考生,以文化成绩(特征分)加专业成绩计总分,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则按文化分排序,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等级等指标进行择优录取。
4.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调剂到未满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5.高考外语语种要求。商务英语、商务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英语口语等级测试成绩均达良好以上,英语单科成绩达72分以上(含72分)。其余专业,新生进校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符合省规定的加、降分条件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7. 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8. 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取消不符合招生条件和违规学生的入学资格。
9. 以上录取规则与省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省的招生政策。
10.本章程由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收费标准
学院以江苏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并实行一年一交的办法。
普通专业:4140 元 / 生 · 年
艺术专业:6800 元 / 生 · 年
中外合作专业:13000元 / 生 · 年
软件技术(微软合作办学):7800 元 / 生 · 年
软件技术(印度国家信息技术合作办学):7800 元 / 生 · 年
住宿费:600 元 / 生 · 年
证书发放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江阴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江苏江阴市锡澄路168号 邮编:214405
咨询电话:0510-86022665 86022798 传真:0510-86022798
学院网址:http://zsb.jypc.org
电子信箱:zsb@mail.jypc.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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