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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院校代码:省内1155  教育部:13106

  院校名称:南京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

  录取批次:艺术类专科提前批次、专一批次、专二批次

  校 区:南京市建宁路65号主校区 南京市花园路11号红山校区

  一、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

  1、对进档考生按五门学科总分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
  
  3、专业安排时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同分,则以数学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二)、艺术类专业
  
  1、对进档考生按五门文化课成绩加专业成绩总分录取。
  
  2、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以进档考生投档成绩的高低排序,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逐个安排。

  二、选科要求

  1、除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信号)、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供电)、铁道机车车辆(电力机车)、电子信息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要求考生物理必考外,其余专业不限制考生选考科目。

  三、身体要求

  1、铁道通信信号(铁道信号)、电气化铁道技术(电气化铁道供电)、铁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是为铁路培养特设工种,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不低于5.0,招收男生数不少于80%。
  
  2、铁道机车车辆(电力机车)是为铁路培养特设工种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双眼裸视不低于5.0,只招收男生。
  
  3、旅游管理专业因就业行业特点,乙肝表面抗原体检结论为阳性的考生不宜报考该专业。
  
  4、考生身体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预留计划进行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和办法:

  1、选择性招生的录取原则: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坚持合法、合理、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录取。
  
  2、选择性招生计划用于:热爱本院所设专业,高中阶段成绩一贯优秀而高考发挥失常者、本院学科带头人及为本院发展做出较大贡献人士子女、有艺术和体育特长的普通类考生。
  
  3、选择性招生录取办法:考生成绩须达到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我院选择性招生计划的最低录取分数线,选择性招生录取名单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并上报省考试院。

  五、本规则未尽之处,按江苏省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六、其他说明:

  1、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检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双专科学历专业(专二批次)13000元/年。

  七、招生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25-85838666 联系人:陶建国 卢娟
  
  2、院校地址:南京市建宁路65号
  
  3、邮政编码:210015
  
  4、电子邮件:ntyzhao@126.com
  
  5、网 址:www.njrts.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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