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大专普通高校
学院代码:1152(江苏省)、12804(教育部)
录取批次:艺术类专科提前批次、专一批次、专二批次
校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29号(主校区)
南京市浦口区后河沿90号(浦口校区)
录取规则:
1、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进档考生按考试科目总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3、录取艺术类专业时,按文化课加专业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根据成绩优先的原则安排专业。
4、专业无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
5、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处理办法:按文化考试成绩与加分或降分之和进行专业投档
6、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原则。
(1)考生条件:考生成绩必须达到江苏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我院选择性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除此之外,还应是下列条件之一者:
(a)在某一学科上学习成绩特别优秀,表现出特殊才能的考生;
(b)我院生源基地学校推荐的优秀考生;
(c)为我院建设和发展做出较大贡献的人士的子女。
(2)录取程序:
(a)我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录取对象;
(b)省考试院核准录取。
7、其他说明
(1)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按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2)学院严格按照江苏省核定的公办专科学院的收费标准执行收费,学费:普通类专业4140元/年,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专二批次)15000元/年。
南京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2007年浙江省招生章程
院校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性质:公办大专普通高校
学院代码:12804
校址:主校区:南京市江宁科学园龙眠大道629号
浦口校区:南京市浦口区后河沿90号
录取规则(主要内容如下):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用。
2、录取分为各门课程总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并安排专业。
3、各专业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体检标准及有关规定。
4、对政策性加分或降分投档的处理办法:按文化考试成绩与加分或降分之和进行专业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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