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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一、学院概况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历史渊源可上溯至著名油画家、美术教育家颜文樑先生创办的“苏州美术学校”(1922年)、“苏州美术专科学校”(1932年),其前身是1958年8月创办的“苏州工艺美术专科学校”。
  
    学院现位于苏州上方山石湖风景区“苏州国际教育园”内,园区自然环境得天独厚,湖光山色交相辉映。学院占地面积为563亩,总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设有教学区、教学实训区、公共资源区、学生生活及体育运动区等。已初步建成生态化、数字化和现代化的校园。
  
    学院凭借悠久的艺术设计教育传统,醇厚的吴中地域文化,现代化的教学设施和高水平的师资队伍,形成了传统工艺美术设计与现代艺术设计并重的办学格局。

    学院现设视觉传达系、环境艺术系、工业设计系、装饰艺术系、服装工程系、数字艺术系、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社科部、外语部、体育部和继续教育部。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以江苏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教育厅批复为准。学费7800元/学年、住宿费1200元/学年(江苏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专业考试

    1、江苏省的考生,请直接参加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专业统考,今年的统考报到日期为3月23、24日,考试时间为3月25日。统考的地区及考点请参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具体规定。专业考试成绩达到省控同批次专科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填报学院志愿。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2、外省的考生,请直接参加各省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同批次省控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填报学院志愿。文化课参加全国普通高考。

    四、录取

    1、江苏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按江苏省普通
高校招生
办公室确定的原则进行。
   
    根据江苏省普通
高校招生
办公室的规定,考生文化成绩按“3+2”,即“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和“自选2门”的原始成绩计算“文化总分”。对“自选”科目,学院不作任何限制。
     
    对省招办投档的考生,学院将其“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学院的
招生章程)。

    2、外省考生的录取办法:
 
    学院对各外省招办投档的考生,将其“文化分”和“专业分”相加成综合总分,参照考生所填志愿、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综合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总分相同,则按专业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详见由各省招办公布的学院的
招生章程)。

    3、考生录取后的专业分配
 
    考生按学院的
招生原则被录取后,将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一志愿,按考生综合总分的次序实施第一次专业分配,对“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第二志愿、第三志愿及服从志愿,按考生的综合总分次序实施第二次专业分配。考生只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其它志愿又不服从者,如专业第一志愿无法满足,学院将不予录取。

    2007年,学院专业教学实行新的教学模式:第一学年学生进入专业平台学习;第二学年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在专业平台的基础上根据学生学业、个人志愿进入专业方向的学习

    五、相关政策

    1、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毕业生的待遇
 
    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系省属公办普通高等院校。学院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大学专科毕业生的一切待遇。

    3、解困助学
 
    家庭经济确实困难的学生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另外,学院对特困生设立了院内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通过劳动获得报酬,顺利完成学业。对经济特别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设有贫困学生助学基金。

    4、奖学金
 
    学院奖学金 为奖励学生
学习
,学院设立奖学金。一等奖学金:每学年15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300元。
 
    国家省政府奖助学金 国家教育部、江苏省人民政府每年对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奖励补助,具体标准为:“国家奖学金”4000元;“省政府奖学金”2000元;“国家省政府助学金”1000-2000元。

    特别奖 为鼓励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展事、赛事,提高艺术设计素养,学院设立特别奖,最高奖金为5000元。

    5、就业
  
    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毕业生由学院推荐,用人单位和学生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学院毕业生素以基本功扎实,素质好,能力强,敬业爱岗,深受业界的青睐。近几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9%左右。

    6、继续学习途径

    (1)“专升本”:依据国家规定,应届专科毕业生可以通过全国成人高考考入本科院校,取得大学本科文凭。

    (2)“专转本”:依据江苏省教育厅规定,三年制高职学生在第二年或第三年可以通过江苏省教育厅组织的“专转本”入学考试,转入对口专业的本科院校学习,取得大学本科文凭。

    (3)“本科特色自考”:经江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南京艺术学院成教学院在学院设立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设计专业的特色自考本科班的办学点,学生经自考科目考试合格即可获得大学本科学历。

    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512-66503151,66503161,0512-66503150(语音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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