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达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学院代码 国标:10826 、省标:1651
办学性质: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创办的全日制民办专科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
学历层次:大专
学习年限:三年
办学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东首
招生对象
1、三年制大专招收参加2007年全国普通高考的考生;2、五年制大专招收参加2007年盐城市中考的考生。
招生录取原则
1、学院招生工作严格遵章录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在省划定录取分数线上,招生录取按规定程序由高分到低分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
3、本院录取时,对考生的选考科目不作限制,考生按高考五门科目总分排序。对考生的专业志愿安排,我院尊重考生的填报志愿的顺序,按专业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4、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所加分计入总分。
5、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参加全省美术专业考试,凡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省控线的考生,以文化分加专业分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
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学生,在校学习期满,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由明达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并上网电子注册的专科毕业文凭。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见“招生计划一览表”);
2、住宿费:6人/间公寓住宿,1000元/年?生;
3、教材代办费:学年初预收缴,学年末按实结算。
退费办法
入学新生三个月以内因体检不合格退学的,退还全部学费、住宿费。学生因各种原因自行退学,学年内就学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退还三分之二学费、住宿费;超过三个月但在一学期以内的,退还50%学费、住宿费;超过一学期的,不退学费、住宿费。学生受校纪处分被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不退还已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
户口迁移
新生可以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迁移、登记等手续,新生是否转移户口由本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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