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江苏)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1、学校代码(江苏省编码):1231
2、学校全称: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3.校址(办学点):常州大学城内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4.办学性质:公办
5.办学层次:大专
6.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现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调档比例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最高不超过120%。
(3)外语语种要求:除“应用英语(国际经济与贸易方向)”和“应用英语(电子商务方向)”两个专业限招英语考生外,其余招生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均无要求;
(4)男女比例:录取到我院所有专业的考生均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5)选课要求:我院录取的所有专业对考生均无选课要求;
(6)录取到我院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江苏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其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必须均达到省控线,并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加文化考试成绩的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 身体健康要求:录取到我院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8) 录取具体方式
A. 学院录取时将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考生五门科目总分,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和平行志愿中A、B、C、D、E志愿的顺序依次进行录取;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考生语、数、外三门课程的总分及考生的技能、特长和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B.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并可根据录取情况适当调剂。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依次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对选择性招生计划的录取:按照省招办有关规定进行录取,选择性招生计划对象必须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同意,并报省招办审批后方可录取。选择性招生计划录取的遗留问题由学院负责解释。
E.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被我院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报到须知》中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学院严格按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公布的江苏省公办普通高校专科收费标准执行收费,理工类、文科类专业学费为每生4140元/年(其中软件类专业学费为每生7000元/年),艺术类专业学费为每生6800元/年;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生1000元/年~1200元/年;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在录取前最后一学年荣获各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凭有效证件可获得500-2000元奖学金;本院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助学贷款、学费减免和奖学金等多种形式的帮助和奖励。
F.新生入学后,在第一学期结束前,可根据学院公布的转专业计划名额,申请转专业学习,并由学院按有关规定执行。
(9)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将在2007年的招生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7.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519-6338038 0519-6338338 0519-3305973 0519-8982790
(2)传 真:0519-638039 0519-6338010
(3)联系地址:常州大学城内 常州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21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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