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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为深入贯彻依法行政、依法治招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院的招生行为, 保证200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简介

    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独立学院。学院座落于全国最大的大学城---南京仙林大学城内,学院依山傍水,环境幽雅,风景秀美,是莘莘学子理想的学习深造场所。

    学院从2002年起开始招生,办学层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现有在读学生3100多名,根据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学院的发展目标以及社会的需求,开设有中医学、中药学、药学、药物制剂、制药工程、护理学、公共事业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应用心理学等11个本科专业。学院依托南京中医药大学的雄厚师资,共享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教学资源。毕业生可以和南京中医药大学的在校生一样攻读更高一级学位。

    学院努力加强学生工作和教学管理,着重培养学生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动手能力,同时积极开展学生社会实践、科技文化活动和社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全面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有创新精神、有竞争实力的优秀人才。学生宿舍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实行公寓化管理,方便、舒适、温馨。

    学院将以自身特有的管理和运作模式,负担起教书育人的重要使命,着力培养二十一世纪社会发展需要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由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向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三、办学地点、学习形式和证书

    1、学院全称: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

    校区:江苏省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

    2、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基本学制:本科:四年或五年;

    4、证书:按照国家教育部规定颁发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学位证书。

    四、报考
    
    凡取得报名资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学习
成绩优良的考生均可报考。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除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外,作如下补充:护理学专业要求五官端正,女生身高在1.58米以上,男生要求身高1.68米以上。学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情不报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五、录取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并作如下规定:
 
    1、新生的录取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坚持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

    2、调档比例不超过120%,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专业之间实行志愿清录取,同批控制线上志愿不满,按江苏省政策执行。

    4、对江苏省艺术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加分的考生,我校予以认可,在录取时按加分后的总分进行录取。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增加分数不得超过20分。

    5、外语语种:学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6、无选科要求。

    7、医学类专业语文成绩原则上在90分以上。

    8、录取结果公布:a.在江苏省相关媒体公布;b.在南京中医药大学的招生网站上公布。

    10、在录取过程中,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均由我院负责。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交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我院遵循属地原则,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审核批准的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

    1、学费:13000元/年

    2、住宿费:1200元/年。

    3、学院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帮助贫困学生克服经济困难,完成学业。

    学院现设有多项奖学金、各类助学金,奖、助学金获奖金额高,授予面广。

    七、监督和保证

    1、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制定我院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本、专科生招生的日常事务。
   
    2、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省关于招生
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3、学院成立由纪委、监察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院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

    八、信息公开
    
    我院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在招生
工作中实施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九、咨询联系方式
   
    热忱欢迎广大考生咨询,您将受到热情诚挚的接待和服务。

    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13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邮编:210046

    电话:025-85811852、85811518   传真:025-85811852

    Email:zb2007@njutcm.edu.cn    网址:http://xsc.njutcm.edu.cn/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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