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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大学太湖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确保2007年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更好地贯彻“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结合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江南大学太湖学院

二、校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钱荣路68号(邮编:214064)

三、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四、办学性质:独立学院(民办)

五、办学层次:本科

六、招生专业及人数:

由各省级招办公布,考生也可到江南大学太湖学院网站查询,或向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七、录取规则:

1、按考生志愿择优录取,调档比例不超过120%;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学生入学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异常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3、我校录取考生的成绩,按各省级招办规定的考试科目投档成绩计算;

4、根据不同专业学科的要求,录取时对相关科目有一定的小分要求;

5、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工程管理、土木工程等6个专业只招收理科生(江苏考生的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中的任两门),在同等条件下,物理成绩优秀者,优先录取。其余专业选考科目不作限定;

6、报考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日语等专业的考生,要求五官端正,无口吃;旅游管理专业考生,要求五官端正,原则上要求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护理学专业只招收女生;

7、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工业设计、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广告学、音乐表演等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考试院或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或音乐加试,专业成绩达省最低录取控制线,文化成绩达省最低录取控制线。录取时艺术设计专业按进档考生的专业分由高向低择优录取,其余专业则按进档考生的专业加文化的综合分由高向低择优录取。 建议色弱学生不要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

8、我校英语专业限英语应试语种,日语专业限英语、日语应试语种,其它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非外语专业时请慎重,新生入校后,我院除日语专业开设日语课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因适应软件外包的需要,可能开设日语课程外,其余专业外语只开设英语课程;

9、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考生录取时一视同仁。

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学校对有学籍的学生完成教学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规定的学分、德育体育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江南大学太湖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江南大学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江南大学学士学位。

九、收费标准

按照江苏省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

(艺术类:14000元∕人·年;普通类:13000元∕人·年)。

十、招生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0510-85522008、85509888、88651528

              82795557、82275399、82275799

              82657051、82657052、82657053

              82385807、82385808、82385809

传    真:0510-85503261

电子邮件:zb@thxy.org

网  址:http://www.thxy.org

中文网址:太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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