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学校全称: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
学校性质:江苏省属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校 址: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
层 次:本科
录取规则:
1. 新生录取按照以高考考试成绩为主,德、智、体全面衡量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
2. 根据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投档比例,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
3. 学院录取的考生必须填报有我校志愿,根据考生考试的总分,遵循分数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予以录取,且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学院在江苏省招收所有科目组合的考生,按5门科目的总分录取并安排专业,其中录取在理工类专业的,要求考试科目中应有物理或者化学。
4. 学院执行各省(市、自治区)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考生原始分数和志愿安排专业。学院对前三个专业志愿设专业级差,第一、第二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3分,第二、第三专业志愿之间级差为2分,第三专业志愿以后无级差。
5. 非英语专业外语语种为英语。
6. 各专业考生男女比例不限。
7.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有关补充规定;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还需要通过《民用航空空中乘务员体格检查鉴定标准》有关体检。
8.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考生需提前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面试和专项体检,面试、政审和体检合格后方可报考志愿。
9.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10. 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学院独立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毕业文凭,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11. 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和江苏省教育厅为学院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学费:13000元/学年,住宿费1500元/学年;国际合作办学及交通运输(航空服务)专业学生学费执行有关部门核定标准。
12. 学院将录取结果通过相应省(市、自治区)招办网站和有关媒体向社会公布。
咨询电话:(025)87190011 (025)52112609 (025)84896448 (025)84891578
传 真:(025)52112609 (025)84892707
通讯地址: 南京市御道街29号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0016
南京市江宁区禄口航金大道99号 南航金城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211156
网 址:http://jc.nuaa.edu.cn 邮 箱:jczsb@nua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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