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苏州科技学院在江苏省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1日
内容导读:
一、院校基本信息:
院校代码:1272(江苏省) 10332(教育部)
院校名称:苏州科技学院
院校性质:江苏省属高校
办学性质:公办
校 址:江枫校区-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石湖校区-苏州市环山路21号
天平校区-苏州市长江路8号
二、录取规则:
1、外语语种要求:
A.外语类专业招生语种要求:英语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日语专业英语和日语语种考生均可报考。
B.非外语类专业招生对外语语种要求:因教学条件所限,考生入学后非外语类专业的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程。
2、有关专业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A.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国家颁发的2007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B.师范类专业考虑到就业,建议男身高低于1.65米、女身高低于1.55米的考生勿报考。
C.旅游管理专业要求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3、对进档考生按几门科目计算总分,按何种顺序录取,如何安排专业等:
A.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B.文化成绩按“3+2”五门课程总分计算,严格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C.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分数优先的方式进行。
D.专业安排时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再同分,则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 (外语类专业除外)。
4、有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A.建筑学、城市规划、园林三个专业要求学生具有一定的绘画基础,进校后需要加试美术,如果美术加试不合格,转入其他专业。
B.我校各专业有选考科目要求,请参考我校公布的选考科目设置填报志愿。
C.报考我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0分,总分相同时以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5、艺术类等专业的录取规则及办法:
执行《江苏省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和我校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相关规定。
6、进行专业服从调配和录取征求志愿考生时,取消原选考科目要求。
三、收费标准
学 费:普通本科4600元/年,艺术本科6800元/年 ;住宿费:1500元/年。
四、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12-68096117
邮政编码:215011
院校地址:苏州市滨河路1701号
电子邮件:zsb@mail.usts.edu.cn
网 址:www.usts.edu.cn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