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大学2007年省外招生章程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5月20日
内容导读:
一、学校性质和办学地址
苏州大学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江苏省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学校总部坐落在苏州市十梓街1号,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人民路48号,北校区坐落在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独墅湖校区坐落在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
二、有关录取要求
1、外语语种要求:因外语教学条件所限,新生进校后以英语安排外语教学。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有关规定。护理学专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呈阳性者不宜报考,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医学影像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5米;法医学专业,身高男生不低于1.70米,女生不低于1.60米。
三、录取规则
1、德、智、体全面衡量,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择优录取。
2、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即从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
4、对符合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的处理,以加分后成绩排队。
以上录取规则仅适用于我校普通类文理科专业。另外,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四、 学费标准
按江苏省统一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五、关于部分专业按专业大类招生
2007年我校部分专业试行按专业大类招生,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专业和专业方向,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和相关专业成绩等,依据学分制培养计划,选择修读本专业大类中某个专业(或专业方向)。2007年按专业大类招生的类别及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含汉语言文学(含基地班)、对外汉语、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含主持人艺术方向)、广告学专业;公共管理类含行政管理、公共事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管理科学专业;电子信息科学类含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
六、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十梓街1号 苏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5006
电话:0512-65112855、65112099、65112053
传真:0512-65117128
网址:http://www.suda.edu.cn
热门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