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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校招生政策四项调整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8年4月27日

内容导读:
    省政府召开了以08高考为主题的新闻通气会。省教育厅新闻发言人、副厅长胡金波向媒体正式介绍了今年江苏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等方面的有关内容。记者获悉:与往年相比,今年江苏高校招生在录取批次、选测等级、政策性加分和高校招生自主权等四个方面作出了重要调整。

据胡金波介绍,今年专科招生从往年的专一、专二两个录取批次调整为一个批次。专科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可填报7所院校,征求平行志愿可填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本科录取批次和志愿设置与往年相同,保持不变。

关于本三院校的选测等级,此次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了调整。按照原来的政策,本科的报考起点为“2B”,现在调整为“1B1C”,降低了门槛。胡金波解释说:从以往江苏本三批次录取情况看,由于按民办机制收费,部分考生由于家庭经济原因可能放弃填报本三志愿,同时考虑到我省今年考生报考人数减少等实际情况,省招生委员会决定将本三批次选测科目的最低等级要求作出相应调整。

据介绍,今年对政策性照顾分也做了“减半执行”的规定。胡金波说:08新高考的总分由750分调整为440分,往年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分值明显偏大。经省招生委员会批准,对各类政策性照顾分的分值减半执行。若同一考生符合多项照顾条件时,只可享受最高分值一项,但是,照顾分可以与学业水平测试规定的“6A1合格加10分”的奖励分累加执行。

此外,今年的高校招生自主权有所扩大。胡金波说:在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后,对特征分在同批省控线上、选测科目等级较高的考生,由高校提出申请,经省教育考试院批准后,可由高校自主录取。同时,对于选测科目等级达到1B1C且特征分较高的考生,允许本二批次的高校自主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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