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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机学院2006年招生信息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3月14日

内容导读:



上海电机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1、 高等学校全称:上海电机学院
    学校部委码:11458
    校址: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690号(总部)
    上海市闵行区江川路1201号(闵行西区)
    上海市闸北区青云路750号(青云路校区)
    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1100号(军工路校区)

    2、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3、 办学层次:本科

    4、 在有关省(自治区)分专业招生人数及说明:附后

    5、 语种要求:英语

    6、 招收男女生比例:不限

    7、 身体要求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8、 录取规则
    (1) 全面贯彻教育部阳光工程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2) 录取规则:
    A、 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本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
    B、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 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考生所有专业都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随机调整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D、 无专业级差分要求。

(3)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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