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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3月12日

内容导读:

  上海海事大学是经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学厅(2006)1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选拔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促进上海海事大学体育运动水平的不断提高和发展,特制定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

  一、招收高水平运动队项目:游泳、龙舟、武术。

  二、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市(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报名办法

  1、填写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按要求逐项填写并盖推荐单位(学校)公章。

  2、报名须备材料:报名时可用复印件,正式测试时必须带原件,否则不予测试。

    ①运动员等级证书。

    ②比赛成绩册。

    ③比赛秩序册。

    ④学历证明:a、应届高中毕业生需学校盖章,历届毕业生需高中毕业证书原件;b、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

  ⑤身份证。

    ⑥一寸彩色照片10张。

  3、考生将“上海海事大学2006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和报名须备材料于2006年3月15日前(以邮戳为准)寄到上海市浦东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收(邮编:2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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