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及录取步骤详解 扩招生将实行“三限”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3月13日
内容导读:
志愿填报细则
考生按规定在就读学校或区县招生办填报升学志愿,志愿安排在文化考试结束后、成绩公布前一次性填报。
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1个志愿(美术类考生可另填1个服从志愿)。学校包
括普通高中科技、体育和艺术特色学校。在第一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另可填1个指标生志愿)。学校包括四星级、三星级及经批准在第一批次招生的普通高中和师范学校。在第二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3个志愿。学校包括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高职技术院校和普通中专,及经批准在第二批次招生的国家级和省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在第三批次录取学校中,可填报2个志愿。学校包括其他中等职业学校。
考生升学志愿填报须经本人和监护人签字;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自主填报志愿的权益,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特别是不得强迫考生报考本校或某些指定学校。考生因故无法填报志愿,可于填报志愿结束后一日内,直接向市招生办申请单独填报志愿。
录取及投档步骤
全市各类中等学校录取工作由市招生办统一组织。市招办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分别划定各类中等学校的投档控制线。录取工作按以下顺序进行: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和职业类学校补录。
在同批次学校投档控制线上,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顺序向招生学校投档,投档比例为1:1。第一志愿档案不足时,依次投放后续志愿档案。经批准,对线上生源不足的学校可适当降分投档。如尾数同分,超出1:1投档比例,将尾数同分档案全部向招生学校投出,由招生学校按规定录取。
原市区第一批次学校投档步骤是:1、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一志愿;2、指标生及未完成指标返回统招计划录取;3、不招收指标生的普通高中第一志愿;4、第二志愿。
原江浦县、原六合县和江宁区第一批次学校投档步骤是:1、招收指标生的区属普通高中统招生第一志愿;2、市、区属普通高中指标生,区属普通高中未完成的指标返回统招计划录取;3、不招收指标生的区属普通高中第一志愿;4、第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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