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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A:公共管理新“名片”

来源:编辑:发布时间:2006年2月6日

内容导读:

  在欧美国家,名牌大学的MBA学位意味着10万美元的年薪。同样是在西方国家,MPA学位拥有者则被称之为“公共管理精英”,他们是位居政府机构高位或公共管理机构高位的领导者。在国外,MPA早已成为与MBA、法律硕士并驾齐驱的专业学位之一。
  目前,我国的MPA教育已悄然问世,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已经授权24所高校从今年开始试办MPA教育。相信不远的将来,MPA旋风一定会在我国刮起——
  MPA:公共管理新“名片”

  近日,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北京举行。这次会议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研究、部署2001年MPA在全国首次招生的问题。
  围绕MPA教育以及MPA在我国开展的有关问题,记者近日走访了刚刚出任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长、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朱立言。
  什么是MPA?
  朱立言教授说:“从字面意义上理解,MPA的全称为‘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即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从更深一步来讲,MPA至少有三种含义:一是作为硕士学位,MPA指公共管理硕士学位;二是作为一种教育,是指培养公共管理硕士的一种研究生教育;三是作为一种群体,是指获得公共管理硕士学位的研究生。”
  “MPA教育最早起源于西方,在当今的西方国家,MPA教育方兴未艾。作为MPA学位基础的公共行政学,大约产生于工业革命后期。在10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公共行政学作为一个学科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浅到深,其视野、范围、理论和方法不断发生改变,并最终催生出MPA”。
  当代西方国家的MPA教育又是如何开展的呢?朱立言介绍说,MPA学位教育目前在西方各个国家的内涵并不是单一的,而是指培养高级公共管理人才的一系列硕士学位教育的统称。在美国,MPA教育分为不同的研究领域或专业方向,如社会政策、公共财政与预算、健康政策与管理、信息技术、环境政策、罪犯惩罚政策以及非营利组织的管理等。除此之外,美国的MPA教育中还包括侧重公共政策方面的学位教育MPP,即“Master of Public Policy”。
  在另一个MPA教育比较成熟的国家澳大利亚,MPA教育系列主要有MPA、MPP、MPPA(Master of Policy and Public Administration)和一些专门针对个别政府部门职能而设的管理学位。其中MPA在一些院校和研究单位又分为不同的专业方面,主要有政府政策管理与分析、工业及劳资关系行政管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分层管理、政府医院管理等等;MPP则主要研究公共政策分析;MPPA的学位课程主要集中在政策的制定、推行及效果研究上。
  事实上,在欧美其他国家也都存在着实质内容相同而名称却有细微差别的MPA教育。
  MPA真的那么管用?
  MPA学位拥有者果真会成为“公共管理精英”吗?当记者提出这样的疑问时,朱立言笑着说:“MPA的培养目标是高层次、应用型、专门化的公共管理人才,这也可以称之为‘公共管理的精英’吧。在国外,MPA教育的起点很高,尤其在欧美发达国家,报考MPA的人必须具有一些基本条件:有志于在公共管理部门成为管理者或领导人物;有较高的教育背景;有一定的工作经历和发展前景等。”
  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朱教授向记者提供了一组统计数字:美国锡丘兹大学马克斯韦尔公民与公共事务学院,曾对1993年的MPA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结果发现,在政府部门中担任高级公务员的有76人,占毕业生总数的50%;任市长、市政官员的有12人,约占7.5%;担任过大使级职务的有7人,约占4%。
  一名较优秀的MPA获得者,应当具备哪些基本的能力和素质?朱教授对此作了如下分析和解答——
  MPA人员首先应当具有决策能力,这要求他们能从多个方面获取、使用、贮存尽可能多的信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的预测、分析和决策。
  他们把工作中的经验上升到理论上来,他们在管理工作中必须具备专业化的管理能力,包括公共管理能力和业务管理能力。
  由于MPA人员大多身处管理岗位或领导岗位,因此,他们必须善于处理人事关系,精通用人之道,知人善任,善于发现和合理使用人才;他们应千方百计在自己的周围组织起一个很好的管理团队,团队中的成员相互沟通、协调。
  身处政府部门或公共管理机构的MPA人员,不仅应当成为管理方面的行家,而且在经营上也应毫不逊色。例如在医疗服务等公共福利部门工作的MPA人员,必须想方设法使有关的福利基金保持升值。
  政府转变职能,我国MPA悄然问世
  “不管国外MPA发展水平怎样,也不管MPA教育在国外涉及的范围有多宽,我国发展MPA教育永远不会也不可能照搬西方国家的模式。”朱立言首先强调了这一点。他说,我国开展MPA教育的直接动因是政府机构改革,是国家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精干高效的公务员队伍的需要,也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迫切需要。
  谈到我国目前公务员学历层次时,朱教授说:“公务员中缺少一大批既懂专业又懂得现代管理知识的‘通才’。据1999年底统计,全国541万公务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只有52%左右。即使是那些已经拥有高学历的公务员,他们也大多只受过单一的专业教育,现代管理知识,特别是市场经济所需的财税、金融、法律知识以及宏观决策能力普遍薄弱。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从1998年开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会同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开始组织专家就我国设置和试办MPA专业学位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研究论证,并对欧美等国家培养公共管理高层次人才情况进行了考察。1999年5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17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国MPA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及其说明。2000年8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MPA专业学位试点工作的通知,批准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24所高等院校为首批MPA培养试点单位。”
  我国MPA教育如何迈出第一步?
  我国将试办MPA教育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已经引起很多人的关注。
  全国MPA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不久前成立,主任委员由人事部副部长尹蔚民担任,副主任委员有5位,他们是中国人民大学校长纪宝成、中山大学党委副书记王乐夫、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三局局长黄文平、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司长刘嘉林、教育部人事司司长李卫红。25位委员中,有24人分别来自24所试点院校,另有1人来自国家行政学院。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中国人民大学,它是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
  我国开展MPA教育试点,有关部门希望培养出怎样的人才?朱教授认为这个问题实质上涉及到MPA的培养目标。具体说来,我国MPA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培养从事公共事务、公共管理和公共政策研究与分析等方面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为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现代公共管理理论和公共政策素养,掌握先进分析方法及技术,精通某一具体政策领域的专业化管理者和政策分析者。
  此次试点工作,对有关MPA的招生、考试,学员的培养方式、学习年限有何规定?朱教授介绍说,其招生对象主要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有四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工作人员。入学考试将采取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统一录取。培养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试点期间主要采用非全日制,即在职兼读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至4年。
  试点期间,MPA的课程将按一级学科设置,课程结构分为核心课程、方向性必修课和选修课。核心课程为各个试点院校必修课,其中一门核心课程由各个试点院校根据自身特色自行安排。方向性必修课由各个试点院校根据不同培养对象按统一要求选择一组。选修课由各个试点院校根据自身特色和培养对象要求自行组织,力图多样化。9门核心课程分别是:社会主义建设理论与实践、外国语、公共管理学、公共政策分析、政治学、公共经济学、行政法、定量分析方法、信息技术及应用。
  朱教授介绍,MPA教育教学方式与传统的校内研究生教育模式不同,它既要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要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调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并特别重视和加强案例教学。在教学形式上,采用启发式、研讨式等多种教学方法,课堂讲授、研讨、案例分析、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加大学生务实能力的培养力度。
  朱教授最后强调,MPA教育的主管部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人事部、教育部非常重视MPA教育。MPA教育指导委员会要求各试点院校抓好学科建设,理顺办学体制,加强师资和教材建设,建立MPA专业学位教育评估与督导制度;对于违反有关规定,疏于管理,不能保证质量的单位,将暂停直至取消其试点权。

  我国首批MPA招生试点院校(24所)名单:
  北京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中国农业大学  天津大学  东北大学  吉林大学  复旦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浙江大学  厦门大学  武汉大学  华中科技大学  中山大学  哈尔滨工业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国防科技大学  中国科技大学  西安交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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